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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要点梳理

赵礼杰 IPRdaily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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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赵礼杰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原标题:浅谈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要点


IPRdaily导读:科创板在为“硬科技”企业带来各种政策利好的同时,也将越来越多的拟科创板上市企业以及已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实力”暴露给广大社会公众以及这些企业的竞争对手。本文将对包括拟上市企业、申报过程中企业、已上市企业在内的各阶段的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要点进行简要梳理和介绍。


自2019年7月22日正式开市以来,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全新板块,科创板因其注册制和科创属性两大特点而受到了广大科技企业以及广大投资者的极大关注。截至2021年7月7日,已经累计有646家科创企业的科创板上市申报获受理,其中有335家企业已经获准注册。由于科创板服务“硬科技”的战略定位,知识产权理所当然成为了科创板的硬指标,因此,对于科创板上市相关企业而言,无论是拟科创板上市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过程中的企业,还是已经成功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而言,知识产权管理都成为了其经营管理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鉴于此,本文将对包括拟上市企业、申报过程中企业、已上市企业在内的各阶段的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要点进行简要梳理和介绍。


一、科创板对拟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要求


企业科创板上市,需满足《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市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业务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其中,《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证监会[2021]第8号公告,下称《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证监会公告〔2019〕6号,下称《41号文》)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上证发〔2019〕36号,下称《审核问答(二)》)等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均对科创板申报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例如,《指引》对科创属性进行了可量化的界定,明确了4个常规指标、5个例外条款的科创属性确定标准,其中,4个常规指标中有一项是“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5个例外条款中有一项是“形成核心技术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41号文》第三十三条要求对申报企业获得的技术专利许可或授权不具有排他性等情况进行披露。《审核问答(二)》中强调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应关注“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存在重大纠纷或诉讼”。


通过归纳可以发现,科创板对拟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要求主要包括两点:(1)具有与“科创属性”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布局;(2)主营业务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风险和侵权风险。科创板之所以如此关注知识产权,主要是因为如果企业主营业务的知识产权布局不科学或存在知识产权权属和侵权风险,将极有可能导致企业丧失商业竞争优势。因此,对于科创板上市企业而言,应当格外重视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


二、科创板上市前的知识产权诊断与准备


对于拟科创板上市企业而言,在决定为科创板上市做准备后就应当尽快引入专业的知识产权辅导机构,并在辅导机构的支持下通过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现状从制度设计、人员设置等角度进行整体上的风险诊断,识别企业经营各环节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形成知识产权风险诊断报告。对于通过诊断发现的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可能面临的各类知识产权风险,应当及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并落地实施。


之所以建议企业聘请专门的上市知识产权辅导机构,原因主要在于:知识产权管理是专业性、技术性、实操性极强的法律细分领域,负责上市法律服务的证券律师无法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即使企业具有专业的知识产权团队,从避免局限性等角度考量,也建议引入专业的外部知识产权辅导机构。对于知识产权辅导机构,应当选择熟悉企业主营业务和相关技术,并且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搭建、知识产权布局、诉讼以及FTO等领域具有丰富实操经验的律师团队。


在进行知识产权管理风险初步诊断后,拟科创板上市企业应当基于风险诊断报告,至少从如下几个方面针对性地进行科创板上市前的知识产权准备:


1.优化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对于企业科创板上市的知识产权管理而言,如果希望取得预期效果,外部知识产权辅导机构与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实际上一个都不能少。如果企业在计划科创板上市前还不具备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议根据企业上市前知识产权管理的客观需求,尽快搭建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或对当前知识产权管理团队进行必要的优化,以便更好地与外部知识产权上市辅导机构进行协同。


2. 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在辅导机构的支持下,尽快建立健全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度。这既是满足科创板上市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通过制度建立及执行防控自身知识产权管理风险的客观要求。其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应当嵌入到人力、行政、采购、研发、市场、销售、投融资等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覆盖商业秘密、商标、专利、著作权、数据等全部知识产权及相关类型,并按照PDCA原则进行制定和实施。



3.夯实企业主营业务的知识产权布局


科创属性,是科创板最为核心的问题,直接关系到申报企业能否在科创板顺利上市。企业在准备科创板上市过程中,知识产权布局的第一要务就是要满足“科创属性”对知识产权的基本要求,做好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布局。以专利为例,需要布局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或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0项以上。当然,企业还应当重视并做好其他必要的与企业商业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布局,而不能仅关注科创属性。



4. 开展主营业务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排查与防控


企业应当在上市前做好自身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特别是主营业务的知识产权风险排查,通过专利检索等识别出可能对自身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专利或其他风险知识产权。对于识别出专利侵权风险或其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情况,应当及时通过获取授权、规避设计、提起专利无效等方式,进行相应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并储备好合适的律师资源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争议。



5. 开展知识产权权属风险排查与防控


除侵权风险排查外,企业还应当在上市前做好自身知识产权权属风险的排查,重点排查核心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权属争议风险。对于识别出知识产权权属风险,应当及时通过协商购买、获取授权等方式解决掉,以避免在企业上市过程中暴雷。


三、科创板上市中的知识产权披露与应对


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工作,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知识产权舆情管理以及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1.有技巧地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披露


科创板试行注册制,核心在于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理念。在信息披露基本原则方面,科创板上市规则明确了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并且强调了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五大原则。


科创板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贯穿上市审核、发行承销以及上市后监管全程。而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是科创板信息披露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那么,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应当如何在招股说明书中以及在对上交所审核问询的回复中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披露呢?笔者认为,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无论是通过招股说明书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披露,还是通过对审核问询的回复进行知识产权信息的披露,都应当在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的指导和支持下进行。


之所以建议在知识产权律师的指导和支持下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披露,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信息的披露通常涉及是否满足对科创属性的要求、专利对开展主营业务的作用、知识产权权属是否存在瑕疵、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诉讼纠纷、人员离职是否构成重大变化、核心产品是否具有知识产权等诸多专业问题。


此外,知识产权信息的披露,应当在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原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具体要求的前提下,重点突出能够体现自身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信息。



2.有计划地进行知识产权舆情管理


科创板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相关舆情,特别是有知识产权侵权争议发生时的知识产权舆情,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上市进程等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企业在准备科创板上市过程中,应当提前储备好知识产权舆情管理的专业人员(例如公共关系管理专家等)与专业资源(例如媒体等),并在企业上市过程中,有计划地对相关知识产权舆情进行管理,尽量避免相关舆情对企业的科创板上市以及日常商业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需要特别强调地是,知识产权舆情处理由于具有显著的知识产权专业特点,应当有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参与,以避免对相关舆情的回应不专业或出现明显错误或纰漏,从而导致舆情管理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失控。


3.有准备地进行知识产权纠纷应对


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很可能遭到来自竞争对手或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人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等知识产权诉讼。例如:敏芯股份、光峰科技、安翰科技、白山云等公司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均遭遇了专利诉讼,有些公司因为应对得力对上市基本上没有造成太多负面影响,有些公司则因为应对不力而折戟科创板。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拟科创板上市企业而言,应当提前通过FTO等手段识别自身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并未雨绸缪地提前做好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准备。例如,对于识别出的风险专利,可以提前做好专利无效准备或适时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可以提前尝试向权利人购买许可,也可以提前对自身相关产品进行规避设计以避免专利侵权风险。此外,拟上市企业还可以提前发掘和准备风险专利的权利人涉嫌侵犯自己一方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证据甚至起诉材料,用于在遭遇相关权利人发起的侵权诉讼时,及时对相关权利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等知识产权诉讼,从而形成制衡,为自己赢得谈判的筹码和空间。

   

四、科创板上市后的知识产权运营与赋能


企业在完成科创板上市后,除持续科学进行知识产权的布局、风控等知识产权常规工作以及按要求进行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披露外,应当格外重视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的商业经营赋能。利用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管理为企业的商业经营赋能,主要包括保障企业商业经营自由、赋能企业创新文化建设、赋能企业财税管理、赋能企业合作达成、赋能企业形象提升、通过许可诉讼为企业获取收益等。


其中,保障企业商业经营自由,主要是通过自身良好的知识产权布局和知识产权风控等管理活动,保证企业可以在目标市场自由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赋能企业创新文化建设,主要是指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努力在企业内形成重视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赋能企业财税管理,主要是指利用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实现某些方面的税收节约,包括利用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享受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等。赋能企业合作达成,主要是指在对外合作过程中,通过向合作伙伴恰当地展示自身知识产权实力促进合作的达成。赋能企业形象提升,主要是指可以通过适当的知识产权宣传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例如:某包装企业在某次营销中就将宣传语设计为“你看到的只是一包牛奶,保护这包牛奶,我们全球有5000多项专利”,从而通过宣传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企业自身的科技创新形象。通过诉讼许可为企业获取收益,则是指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或诉讼等方式,为企业获取知识产权许可金或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金。


实际上,知识产权的运营和赋能应当贯穿于企业的各个发展阶段,此处强调企业科创板上市后的知识产权运营和赋能,主要是因为上市后企业发展往往进入快车道,应当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运营和赋能。


五、结语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拟科创板上市企业的上市前景和商业前景。科创板在为“硬科技”企业带来各种政策利好的同时,也将越来越多的拟科创板上市企业以及已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实力”暴露给广大社会公众以及这些企业的竞争对手。相关企业只有不断夯实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实力,把握住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要点,才能真正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的商业经营赋能,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赵礼杰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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